郑州轻工业大学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流程

时间:2024-04-25浏览:11设置

一、适用范围

在校内施工、装修及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涉及动用明火的单位。

二、动火项目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

2.喷灯、火炉、液化器炉、电炉等;

3.烘烤、熬沥青、炒沙等;

4.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

5.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电动砂轮、风镐等;

三、具体流程

1.动火前至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网站下载《郑州轻工业大学动火作业审批表》,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一式三份),并附施工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审批表及资质证明等至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消防科审批(科学校区办公楼207室)。

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将视情况于3个工作日予以回复。

4.审批通过后,动火作业审批表一份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施工单位留存。

四、动火须知

1.动火作业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作业审批表,按操作规程动火。

2.施工现场需有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动火前清除5米内易燃易爆物品。

3.如遇无法清除的障碍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4.动火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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