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接收
1.报到证;
2.接收证明(人事处);
3.毕业证;
4.户口迁移证;
5.若属调动至我校工作,还需持调令原件。
二、干部转业
1.转业证;
2.接收证明(人事处);
3.金水区武装部预备役证明。
三、独立立户
1.国资处出具房产信息证明;
2.人事处出具在职证明或离退休处出具退休证明;
3.原有个人或集体户口本。
四、新生儿入户(父母双方必须是集体户口)
1.准生证;
2.出生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户口页;
5.户籍室的接收证明。
五、改名(限16岁以下)
1.户口本;
2.出生证;
3.父母结婚证;
4.必须父母双方到场。
六、民族变更
1.父母结婚证;
2.本人出生证;
3.本人户口本
4.变更申请表(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
以上事项办理地址及联系人
科学校区综合办公楼207房间 电话:86608510 联系人:蒋老师
东风校区办公楼118房间 电话:86601262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