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

编制:科长1名,成员1名。

职责:

一、协助公安机关办理辖区刑事、治安案件;

二、处理一般违法行为;

三、调解治安纠纷;

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辖区禁毒工作;

五、承担学生区安全预防工作;

六、协助公安机关办理辖区刑事、治安案件;

七、处理一般违法行为;

八、调解治安纠纷;

九、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辖区禁毒工作;

十、承担学生区安全预防工作;

 

政保科

编制:科长1名,成员1名。

职责:

一、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配合上级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侦破工作;

二、做好大型活动、重要领导和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集体户口管理;

四、负责全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的起草、报批,负责有关事项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管理使用处印章,办理校园临时出入证;

六、负责全处的内务工作。

 

消防科

编制:科长1名,成员1名。

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及其他消防法规法令。

二、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健全并督察各级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全校性防火工作检查制度和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考核目标,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四、组织训练义务消防队,培训各单位消防骨干,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强化消防常识;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五、负责全校消防设施管理和消防灭火器材配置。

六、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建立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

七、查处一般火灾事故,协助市消防支队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八、完成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卫队

编制:

职责:

一、 检查出入校门人员的证件,控制机动车辆入校。查验出校物品;

二、校园内昼夜巡逻,盘查可疑人员,确保重点部位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三、担负校内大型活动及重要领导和来宾来访的值勤工作;

四、履行校义务消防队职责

 

办公室

编制: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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