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职责

时间:2024-01-12浏览:14设置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督导校属单位贯彻执行《年度校属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4.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例会,会议主要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应随时上报;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校属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6.督导校属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和专兼职消防员的消防培训;

    7.规划落实全校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保养、补充等工作,做好检查、维护工作;

    8.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9.组织做好火灾的初期处置和救援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10.协助有关部门对各类设施进行技术安全鉴定;参与新建、改建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验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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