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户籍事项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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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9-03-08
浏览次数: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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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接收: 1.报到证; 2.接收证明(人事处); 3.毕业证; 4.户口迁移证; 5.若属调动至我校工作,还需持调令原件。 二、干部转业: 1.转业证; 2.接收证明(人事处); 3.金水区武装部预备役证明。 三、独立立户: 1.房产证; 2.物业出具门牌号证明; 3.原集体户口本。 四、新生儿入户:(父母双方必须是集体户口) 1.准生证; 2.出生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户口页; 5.户籍室的接收证明。 五、改名(限16岁以下): 1.户口本; 2.出生证; 3.父母结婚证; 4.必须父母双方到场。 六、民族变更: 1.父母结婚证; 2.本人出生证; 3.本人户口本 4.变更申请表(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 以上事项办理地址及联系人 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校区办公楼310 电话:86601255 联系人: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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