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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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

20161226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扎紧制度笼子,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开创了治国理政新局面。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实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抓住思想建党这一根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抓手、从严治吏这一关键、加强基层基础这一着力点、改进作风这一突破口,构建“4+4+2”党建制度体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我省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够有力,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问题没有根本改变,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我们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管党治党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当前,河南正处于蓄势崛起、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既有难得战略机遇又有诸多风险挑战。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面对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重大历史任务,必须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锻造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领导力量。

  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从严从实,着力在作风建设上长抓常管,着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选优用好,着力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强基固本,着力在惩治腐败上利剑高悬,着力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探索创新,把严的意识、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贯穿党的建设始终,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快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严明纪律、维护核心、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必须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必须坚持“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四张牌”的要求,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更好肩负起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党的建设的责任。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严禁党员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反对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依规依纪处理。

  二、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必须更加注重思想建党,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实际行动彰显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细则,健全干部点名调训制度,严格述学考核制度。

  5.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国史学习教育,传承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统筹用好各级党校、“三学院三基地”和河南网络干部学院等资源力量,完善提升党性教育“六个一”教学模式,充分运用“微党课”“百姓宣讲直通车”等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保持政治本色。注重在建设经济强省的主战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6.持之以恒加强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引领社会风尚。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失德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进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7.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和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充分发挥理论工作“四大平台”作用,及时研究阐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抓好新闻媒体、社科机构、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决不给错误思想传播提供任何渠道。制定我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高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必须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原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集体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严格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决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决定。

  9.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党委(党组)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坚决抵制党内关系庸俗化。健全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换届提醒、到会指导等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的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10.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第一身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参加组织生活,履行相应义务。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备案制度、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预提醒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行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讲党课、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1.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党员干部要严于自我解剖,自觉加以整改,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互相批评变成互相吹捧,坚决反对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四、坚持改进作风从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的作风全面好转,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12.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防止违背政策底线解决个别问题引发盲目攀比、滋生不稳定因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领导干部要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中,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党员干部要顾全大局,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积极做好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等工作。

   13.持续整治作风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

   14.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整合各方面力量,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规范领导干部有关待遇,从严要求、强化约束。

  五、坚持选用管理干部从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必须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15.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以事择人、以岗选人,科学精准选拔干部。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既重政绩又重政德,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

   16.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选人用人中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考准考实干部。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逐步推行干部调整“三听三酝酿”制度,完善“三考一库”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行干部政绩差异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7.净化选人用人风气。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各个环节,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成果必用。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持续破除“四唯”取人,持续整治“三超两乱”等问题,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制度,构建“两审两查一晒两公示”廉洁审查把关网络。完善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

  18.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和用人环境,及时配齐配强班子,持续实施一把手工程,推进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化,注重培养锻炼使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着力从中心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中培养选拔干部,推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等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拓展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的渠道。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健全多元正向激励体系,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办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严格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

  六、坚持抓基层基础从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9.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政治属性放在首位,按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要求,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坚持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本职责,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更好地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20.分领域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确保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党组织力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运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六步工作法”。全面推进城市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制定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强化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抓好以院系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集中排查、集中组建、集中培训”活动,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应建尽建、发挥作用。加大互联网企业、新兴媒体、外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力度。坚持“三有三带”等标准,持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及社会保障待遇。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基层组织活动阵地及配套设施。创新“互联网+”方式,推进“智慧党建”。

  21.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发展宏观调控,严格标准、程序,注重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实施党员分层分级集中轮训,抓好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抓实机关党员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分类管理,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推行无职党员积分管理,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推广“金桥工程”“红色家园”等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办法。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党员先进典型服务管理,推动老典型永葆先进、新典型不断涌现。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坚持强化监督从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支撑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完善党的自我监督,保证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党的肌体健康。

  22.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监督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制度。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强化内控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基层党组织要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违纪问题及时教育处理。支持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既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统筹党内监督举报平台,提高监督实效。

  23.突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权责一致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规定。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24.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严格落实党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完善市县党委巡察体制,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增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时效性,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建议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督查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25.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和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的制度。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媒体依法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八、坚持抓反腐从严,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必须加强廉洁政治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纪挺法前,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6.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的纪律底线。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患酿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予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7.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强防逃和追逃追赃力度。严惩行贿行为,健全行贿黑名单制度。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我省监察体制改革。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

  28.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发挥惩防体系作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总结推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紧盯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作用。健全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29.坚持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及时通报,强化震慑。把廉洁文化融入文化高地建设,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创作一批廉洁题材文艺精品,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提升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积极倡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真诚坦荡服务企业,清清白白履职尽责,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九、坚持依规治党从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30.健全地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完善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法规制度着手,健全我省地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质量,认真落实制度制定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党内法规制度,完善地方党内法规制度清理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解释工作。加大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审核、备案、实施效果评估力度,确保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31.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党委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与党建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汇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加快推进地方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动党委系统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党建制度创新。加快建设专门工作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后备人才队伍,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32.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健全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厅(室)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把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法治宣传规划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大公开力度,做好降密、解密工作,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透明度和知晓率。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

  十、坚持落实责任从严,共同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归根结底靠责任落实。必须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

  33.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整合力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机关工委、高校(教育)工委、国资委党委(企业工委)、金融工委等要做好本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更好团结在党的周围。

  34.严格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完善下级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工作情况的制度。提升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质量,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向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领域延展深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35.领导示范带动。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从省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做起,从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委委员做起。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省委常委会委员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坚定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表率,坚定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坚定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表率,坚定做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率,坚定做改进作风的表率,坚定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的表率。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锻造更加坚强的领导力量,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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