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时间:2017-01-14浏览:143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通知的要求,结合假期和冬季安全防范的特点,为确保学校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安全防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后,各单位请务必对本单位师生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对单位管辖场所的水、电、气、暖等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二、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精密仪器室、易燃易爆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该封存的封存,该集中的集中,关闭电源、水源,指定专人值班和看护。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时刻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通信工具保持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四、特别提醒: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

  六、保卫处寒假期间正常值班、值勤并加强对校园的巡逻检查,接受教职员工的报警、求助,督促各单位值班情况。

 

 

                                 保卫处值班电话:                  

东风校区:63556931
科学校区:86522760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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