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校区师生办理户籍的通知

时间:2016-06-15浏览:120设置

广大师生:

  经与东风路公安分局协商,我校科学校区未落户师生可以落户到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路5号)。为方便师生办理落户手续,保卫处户籍室将对材料进行预先审核,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61580061612:00

  二、审核地点:东风校区东六楼305

  三、提供材料清单:

  1.新进教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人事处接收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前期已经到保卫处户籍室填表审核过的教师请于61613:00后自行到东风路公安分局户籍室(园田路与文劳路交叉口西南角)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东风路公安分局户籍室工作时间为90012:00130017:00

  2.调入教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工作调令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人事处公章);人事处接收证明原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4.新生儿入集体户口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咨询电话:段老师 63556370

保卫处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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